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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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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外语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

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渝纪发〔200921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096

三、活动主体

全校党员干部,重点是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非党员领导干部)。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此项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学习形式可采取自学和组织生活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内容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材料”。

(二)在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主题,统一思想,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业务工作,进一步提出加强自身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并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此项工作由纪委、监察处负责实施。

(三)开展党纪政纪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并组织参加党纪政纪知识测试。学习的重点内容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学习读本》等。通过党纪政纪知识学习,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由市纪委组织的党纪政纪知识测试。

此项工作由纪委、监察处负责实施。

(四)参加市纪委组织开展的“重庆廉政故事”大赛活动。通过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讲故事文艺形式,讴歌新时代涌现出来的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鞭挞腐败,在全社会倡导廉荣贪耻的理念,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此项工作由纪委、监察处负责实施。

(五)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展播,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此项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实施。

(六)开展正反典型教育。通过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形成学先进、讲奉献、创佳绩的良好风尚。通过警示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增强到的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此项工作由纪委、监察处负责实施。

(七)组织参加市纪委开展的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征文评选活动。征选范围为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征选工作完成后,于6月中旬选送2-5篇优秀作品参加全市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有关媒体上选登并结集成册。

此项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实施。

五、活动要求

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自觉加强学习,力求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各责任部门要紧扣主题教育活动的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主题教育月活动结束后,由纪委、监察处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向市纪委作书面报告。

中共四川外语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党性修养 作风 教育 通知

抄送:

印制单位:中共四川外语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印制日期:2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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